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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公堤三期(望湖角商业街)幕墙及门窗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09年06月02日

1.苏州圆融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李公堤三期(望湖角商业街)项目幕墙及门窗工程已经苏州工业园区经济贸易发展局批准建设。工程所须资金来源是 自筹 ,现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工程的资格预审。

2.招标人自行办理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金鸡湖南侧(紧邻李公堤);
(2)工程规模:房屋建筑面积87000平方,地下室53500平方;本项目估价约5000万元。
(3)计划开、竣工时间:暂定2009年10月至2010年5月;

4.本招标工程共分个标段,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1)李公堤三期(望湖角商业街)幕墙及门窗工程一标段,估价2500万;
2)李公堤三期(望湖角商业街)幕墙及门窗工程二标段,估价2500万。

5.申请人应当具备的资格预审合格的必要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建设部颁发的建筑幕墙工程壹级资质;
(5)拟选派项目经理资质等级:拟选项目负责人壹级建造师资质,具有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6)企业业绩、信誉:良好;
(7)项目经理业绩、信誉:良好;
(8)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9)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领取了安全生产许可证;
(10)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或者虽有在建工程,但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任务已临近竣工阶段,并已经向原发包人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原发包人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
(11)投标申请人办理投标报名、资格审查事宜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
(12)招标人拒绝园区施工单位考评结果为c类或者苏州工业园区规划建设部门认定的其他不良信用的申请人投标;
(13)企业必须 在资格预审截止前 获得园区规划建设局颁发的《苏州工业园区外地建筑业企业单项工程登记证明》或《苏州工业园区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年度登记),未实行登记管理的专业承包资质除外。
(14)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请申请人于 2009年6月5日,上午 9:30 时至 11:30 时,下午 2:00时至 4:00 时,到苏州工业园区旺墩路168号市场大厦2楼建设工程有形市场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有关报名资料。报名资料如下:(1) 报名经办人身份证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单位职工社保证明或经劳动部门鉴定过的劳务合同;(2) 企业介绍;(3)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税务登记证;(5) 项目经理证书;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证件(提供复印件时注意有效期页);(6) 企业近两年度的财务审计报表(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7) 企业近两年已建及在建工程一览表,项目经理近两年已建及在建工程一览表,包括时间、地点、业主、造价、规模、质量等要素;(8) 企业及项目经理近两年承接过项目业绩(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证明三项齐全)(9) 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或者虽有在建工程,但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任务已临近竣工阶段,并已经在竣工验收申请阶段,原发包人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的证明;(10)企业对所提供的资料无弄虚作假内容的声明。报名时携带上述所有资料原件备查,复印件必须装订成册并加盖公章,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接受该单位报名。

7.资格预审办法:采用合格全入围法。

8.本工程合同价款形式为固定单价合同。本工程合同款支付方式:预付款15%,进度款按已完工程量的65%支付;在承包人实际完成合同范围内工作并通过验收后再支付至工程款的85%;审计后支付至95%;5%保修金待缺陷责任期到期后清算。

9.招标人地址:招标人地址:苏州工业园区万盛街1号19楼合约部。
联系人:徐方颖 ,电话: 66966917

10.苏州工业园区投诉受理电话:0512-66605605
                                                                       


                     招标人(公章)
                     负责人(签名)